东方网记者柏可林1月27日报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联合印发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本月是水资源税首个征期,记者从上海市税务部门获悉,全市共有421户企业申报水资源税约2500万元。“平稳转换”是此次改革的一大特点,通过统筹现有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在保持税制要素和基本框架稳定的前提下,实现水资源费制度向水资源税制度的平稳转换。
“企业对于水资源费改税后的申报和缴纳流程存在一定担忧,尤其是政策实施初期,担心可能出现操作问题或申报错误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龚波表示,“税务部门服务很及时,此次水资源费改税让我们企业无感转换。”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公司地处长江口,有2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国产引进型燃煤发电机组,年发电量约100多亿千瓦时,是上海市民生保电的重要力量。燃煤火力发电厂作为水资源消耗的“大户”,上海市税务部门第一时间组织业务骨干对发电厂开展政策讲解和申报培训,助力企业平稳衔接水资源费改税。
龚波表示,在首个征期,企业已经通过新电子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模块,实现水资源税和其他财产行为税的一次性申报,申报完成即可在线缴税并收到缴款成功通知,整个过程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省了人力和时间成本。
按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要求,水资源税一般实行从量计征。上海试点文件根据税费平移、平稳衔接、分类调控的基本原则,将本市现行水资源费的征收分类、征收标准、减免规定等进行整体平移。同时,充分考虑国家政策目标导向,设定了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和差别化税额标准,更好发挥税收调控作用。
“在国家?‘双碳’?战略目标的指引下,外三发电将以此次水资源税改革为契机,更加关注水资源管理,加强节水技术研发和应用,通过降低水资源消耗从而降低水资源税支出,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保护双赢,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龚波说。
据了解,为确保水资源税首个征期的平稳落地,上海市税务部门与水务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和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交换取用水单位的有关数据,建立健全水资源税税源数据库,探索利用大数据平台共享相关涉税信息,将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精准的税收服务。